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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2015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出炉

马上就要到开学报到的日子了,新学期孩子们的学费标准会有哪些变化?8月27日,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教育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长沙市2015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公布,根据规定,各校要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建立收费公示栏或公示墙板,将本校向学生收取的各种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文号、学校不乱收费承诺、价格举报电话(12358)详尽公布,并做到期初至期末保持完好,未公布的不得收费。

高中收费同比小幅下降

据介绍,目前长沙市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2015年秋季收费较去年同期有小幅下降。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一、二、三年级相比去年分别少收46元、29元、4元,其他类高中一、二、三年级相比去年分别少收46元、30元、4元。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与去年持平。

取消中小学午休住宿费

2015年秋季长沙市城乡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继续实行免收“一费制”范围内的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取消中小学午休住宿费和社会实践活动收费项目。取消了中小学午休住宿费,但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在中午离开学校。

长沙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学校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与本市户口学生入学收费一视同仁,即:免收“一费制”范围内的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中小学校必须确保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就读待遇。

新增冬季校服收费标准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全日制残疾中职学生免除学费。

应城市学校及学生家长的要求,市发改委今年新增冬季校服收费标准。农村学校不得收取校服费。城镇学校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向具备资质生产校服的厂家购买校服。校服质量应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颁布的《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标准规定的要求。城市小学校服,春、秋季校服每套不超过60元,冬季校服每套不超过100元;中学校服,春、秋季每套不超过70元,冬季校服每套不超过110元。

择校费不准跨学期预收

公办高中择校继续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和“限钱数”的政策,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择校生取消学费项目,择校费标准统一规范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省高级特色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择校费不准跨学期预收。

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收取与学生入学或学生转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帮困基金等费用。

高中阶段学校组织新生入学体检,可按每人次18元收取。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原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行业(部门、单位)办学校,及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责任且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民办学校,凡享受政府杂费和公用经费补助政策的学生,其收费标准按本通知规定执行。面向学生的教育刊物、教学辅助资料,严格按照原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湘价教〔2014〕26号文件和原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湘价教〔2013〕80号文件执行。

2015年秋季普高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生·期

1.合计数四舍五入。市级示范性高中执行表列“其他”标准。

2.学费中包括文体卫生费9元,实验仪器费12元,水电费10元,图书费7元,师资培训费4元,电教费5元。

3.*为侧重于文科学生的收费金额;**为侧重于理科学生的收费金额。

4.与学生学习直接有关的课程教辅期刊等,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出版发行单位购买。

5.择校费标准统一规范为: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择校费不准跨学期预收。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可按规定收取代收费,但不得再收取学费。